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财政职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过有关部门认真核查,我校决定取消96名至今仍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已过毕业时效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
特此通告。
发布者:撰稿人:审核人:访问量: 发布时间:2018-11-1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财政职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过有关部门认真核查,我校决定取消96名至今仍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已过毕业时效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