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政研〔2018〕21号)和相关工作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申报范围:
(一)2019年1月、7月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2018年12月、2019年6月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自学考试本科生本科段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75分或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记录。
(三)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四)学士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外语成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 参加2015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在籍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三级及以上,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特别说明,2018年12月、2019年1月的毕业生最晚2018年9月取得PETS-3笔试合格证,2019年6月、7月的毕业生最晚2019年3月取得PETS-3笔试合格证。
(三)在籍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与现申请学士学位不属同一学科门类)或具有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除上述条件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还可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 在籍期间非英语专业自学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 在籍期间自学考试商务英语专业考试计划中日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 在籍期间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在籍期间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符合上述第(一)条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编号;
符合上述第(二)条或第(三)条要求的,须提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上述第(四)条要求中“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第一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上述第(五)条第3项要求且没有英语(二)成绩的,须提交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工作流程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由本人向所在函授站提出申请,填写“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交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2017年3月以后的PETS-3笔试成绩单),以上材料请用铅笔注明学号,并按学号顺序排序;14级高起本学生还需交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与毕业证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学号,并按学号顺序排序)。
各函授站按申报条件进行初审,2019年9月25日前将初审结果信息EXCEL格式数据库(格式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籍部进行复审。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参加现场图像采集(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网站:http:):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外语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学校声誉和学生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及函授站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指定专人,严肃认真地做好学位信息的审核上报工作。
附件: